台海网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林彬彬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学员在驾校内学习倒车,发生事故谁担责?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驾校学员小林在驾训场地内等候练车时,被另一名学员驾驶的教练车撞到,造成小腿压伤和骨折。事发时,驾校教练也在现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驾校内学习倒车发生事故被撞残
小林是一名驾校学员。去年9月,他在练车场等待练车时,旁边有一辆教练车正在练习倒车入库。该教练车因倒车不慎,突然朝小林撞过来,造成小林受伤。
小林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小腿压伤和腓骨骨折。小林还就此做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因驾校、保险公司与小林三方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林无奈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让他快点拿到赔偿款。
经查,教练车与小林发生碰撞时,车辆是由另一名驾校学员驾驶,驾校的一名教练也在车旁。
23万元赔偿款究竟该谁承担?
海沧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已在诉前调解过一次,因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给出确定方案,才进入了诉讼程序。
法官评估后认为,各方对赔偿金额预期的差距不大,还有调解可能,便委派特邀调解员在诉中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解,各方一致确认小林因本次交通事故获赔23万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赔付22万元,剩余1万元由被告驾校承担。此前由驾校垫付给小林的款项,扣除1万元后,由保险公司向驾校支付。
法官说法
“3问”驾校事故
1问:驾训场地内发生事故,算道路交通事故吗?
法官:在驾校练车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只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可以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标准进行处理。
2问:驾训时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法官:驾驶培训学校从事的是驾驶培训的经营活动,如果受训的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应由驾校承担相应责任。可以这样理解,正因为学员没有驾驶资格,自然不能有效地控制驾训场内的机动车,才需要驾校为学员配置教练,并由教练随车帮助学员控制教练车,这是驾校应尽到的义务。如果在学车过程中,学员因车辆失控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应当由有控制义务的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3问:车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谁赔?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