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在厦民营实体书店陆续恢复营业。针对疫情给各书店造成的冲击,《厦门市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措施》明确针对实体书店“提前启动2021年度前三季度的扶持资金兑付工作。”
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该扶持将遵照年内全新修订的《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以下简称“修订办法”)执行,修订办法门槛更低、力度更大,意味着将有更多书店从中受益。
门槛更低
拓展政策受益面
申报主体范围的扩大,是“修订办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此前办法要求独立法人单位才能申报,这次将申报门槛降低到网点(门店),即“从事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行零售为主营业务的民营发行网点(门店)”均有机会申报,大大扩展了政策覆盖面。此外,“修订办法”对申报主体注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时限要求从“满2年”调整为“满1年”。出版物销售方面,申报主体“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调整为“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或者出版物销售年收入100万元以上”。
不仅降低了门槛,“修订办法”还“鼓励房管部门、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高校等为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进一步为民营实体书店创造生存环境。
力度更大
多元举措齐发力
在民营书店的经营中,房租向来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自2014年出台扶持办法以来,我市共有112个项目获得扶持,其中成本(房租)补助78个,占比69.64%,是每年申报数量最多的项目。因此,“修订办法”将原政策的房租补贴比例从30%修改为不超过40%,每家书店每年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修订办法”还通过增加“网点建设补助”、修改“项目补助”等方式,进一步为民营实体书店提供支持。“网点建设补助”方面,鼓励品牌书店来厦门新设立书店和新建连锁书店,鼓励设立专精特新书店以及体现“书店+”新模式的综合性或特色书店,依据开店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鼓励在岛外镇、街、村居开办民营实体书店,依据开店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优先补助24小时书店和校园书店;对于大型综合性书城建设项目的扶持实行一事一议。“项目补助”的方式则“以奖代补”的方式来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书店进行补助。
据悉,自2014年《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共有95家(次)书店112个项目获得市财政837.92万元扶持,有力促进了我市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全市发行单位数量由2014年的265家增加到2020年609家,出版物年销售额由2014年6.2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1.8亿元。
(记者 郭睿 通讯员 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