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2020年缴存额比增11.90%,连续18年正增长,2020年提取额比增19.21%、贷款发放额比增11.39%。昨日下午,厦门市住房局召开住房公积金2020年报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年度报告。
稳字当头 全年缴存188.83亿元
2020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稳字当头,缴存、提取、个贷发放均稳步增长。
202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88.83亿元,比增11.90%,连续18年保持正增长。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实缴单位45104家、实缴职工104.30万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339.99亿元,缴存余额453.50亿元。
2020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0.35亿元,同比增长19.21%。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86.49亿元。
2020年为12298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25亿元,分别比增32.24%、11.39%。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为18.59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62.47亿元。
多用户多途径 网上办理很方便
通过与常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合作,厦门市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嵌入常用手机软件,办事群众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10种常用软件办理公积金业务,2020年通过支付宝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占比约70%。2020年12月16日,部分公积金业务在微信和闽政通上线,当日微信访问(办理)业务量就达22万人次。
厦门市住房局集中力量破解难题,尽快实现高频业务网上办理,2020年租房提取公积金约50%,外地户籍离厦提取公积金笔数约20%,购房提取公积金笔数约10%。所有网上业务全程网办实时办结,不论在厦门还是外地,不管白天晚上,均可即时办结公积金业务。
保障刚需 更多普惠中低收入家庭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5.25%、3.43%和11.9%,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人数大幅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占全年缴存总人数比例由2019年的0.17%提高到0.26%。更多群体加入住房公积金,既增加了职工住房资金积累,又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面。
2020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绝对主导地位,提取额占全年提取总额85.24%,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调整按季支付房租为按月支付。政策调整落地显效,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占比由2019年的6.55%提高到10.61%,较好保障无房职工租房消费。
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3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25亿元,有效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支持1.04万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全年公积金贷款总发放笔数84.67%,较好地满足了职工刚性住房需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6.24%,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消费需求得到合理引导。
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2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7.51%,提取金额92.57亿元;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69.84%。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多普惠于中低收入职工,有效减轻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及无房职工租房消费的压力,在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