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4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近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将继续实施完善应急还贷服务机制,积极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惠企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我市应急还贷服务将继续通过增加适用业务品种、拓展合作金融机构、简化办理流程、扩大服务对象等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我市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力度,保障和帮扶受冲击较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2018年11月,我市设立10亿元应急还贷资金,由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按照“政府主导、国企主办、政策化运行”原则,为厦门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无偿、短期”的应急还贷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放款资金超500笔,服务企业家数超300户,小微企业占比92%,金额超190亿元,有效保障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扩宽适用业务品种
通知明确,对《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第2条“为厦门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专项业务”中“贷款”范围予以扩宽至合作机构的所有信贷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不同融资类型的资金周转需求。
■拓展合作金融机构
通知将《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的“有意愿通过企业应急还贷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续贷”的机构,由商业银行拓展至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辖内证券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进一步扩大相关惠企政策的覆盖面。
■适当简化申请材料
对于纳入厦府办〔2020〕4号文中第一条所称“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名单”和“市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我市予以适当简化申请材料。
■提高在线联审效率
对于须经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三方联审的项目,我市将一律采用电子化在线审批渠道,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扩大服务对象
通知还将《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服务对象予以扩大,应急还贷服务对象扩大至“工商登记在厦门市,因经营发展需要,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文/记者 张诗 漫画/刘哲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