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发布消息说,今年第一季度,厦门市总体实现减税26.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3亿元。
4月是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落地后的首个季度申报期,从增值税到企业所得税再到地方税费,厦门大部分中小企业享受到了减税降费带来的政策红利。
“小微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减征政策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10年间从3万元增长到了300万元。”税务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出台的新政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到百万的中小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到了5%。
同时,小微企业所得税新政还放宽了享受政策企业的“入门标准”,即将认定“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标准放宽至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标准放宽至不超过5000万元,可谓“既扩了围、又降了率”。
根据最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按季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由于小微企业大都实行按季度申报,因此许多企业都是从4月才开始对减税的效果有了“切身”的感受。
在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美岁天地中(四)层,厦门蟹宝宝餐饮有限公司老板黄先生告诉记者,企业入驻商场后,客流量较大,加上企业诚信经营,生意十分红火,去年收入达83.45万元。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得交八千多元的增值税,减税新政实施后,企业第一季度增值税一分钱都不用交,地方税费也省了不少。
黄先生提到的地方税费政策,也是此次减税降费的配套政策之一。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厦门从今年1月1日起的三年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一律减征50%。
“从厦门市小微普惠优惠首季申报情况来看,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3亿元。”税务人员介绍,其中,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减征企业所得税1.8亿元,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征增值税6590万元,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5465万元。
税收关系着国家的“钱袋子”,更牵动每个纳税人的“钱包”。据统计,第一季度,我市个税改革减税16.87亿元,45万在厦缴纳个税的纳税人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