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旧版普通发票全部停止使用。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纳税人应在2019年2月28日前,需要将已使用未验旧的旧版普通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旧;将未使用的空白旧版普通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
厦门市税务局征科处陈若瑶表示,如果纳税人元旦后仍开具需换版的旧版普通发票,受票方有权拒收并向税务机关举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相关规定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可给予罚款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