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陈维 姚志男)为了让厦门市民提前享受个税新政带来的红利,从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将提高到5000元,同时适用工资薪金新税率表,新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低档税率级距,给工薪阶层带来直观的减税效果。
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
厦门市税务局个税部门经办人表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过渡期,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奖金、加班补贴、劳动分红、津贴等),先行以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当月的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个人负担部分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工薪所得”新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例如:李某2018年10月应发工资12000元,扣除当月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支出2000元后,李某10月份实际到手工资10000元,则李某10月份取得的工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本月工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00-2000-5000=5000元。(2)本月工资应纳税额=本月工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10%-210=290元。
相比之下,新的50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每月可为李某节省455元,一年可节省5460元。
工薪阶层成为最大受益者
除了起征点提高带来减税外,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新税率表中对低档税率适用范围的扩大,也将给工薪阶层带来直观的减税效果。
根据新下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新税率表,最低一级3%的税率,由适用1500元以内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适用3000元以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前10%的税率,适用1500元到45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变成了3000元到12000元……这种级距扩大一直体现到税率表的第4级。
也就是说,不仅是低收入者,就是在大城市里有房有车、月入数万元的“中产”也能从变化中获益。
据悉,为了保证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新政落实到位,厦门市税务局提前制定详细方案,对内开展多轮培训,对外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和纳税人专题学堂,目前该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客户端已完成升级和数据迁移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过程中。
税务提醒
及时升级客户端并核对身份信息
为保障扣缴单位顺利申报,厦门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将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份期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分步实施的规定,分阶段进行升级。
税务提醒:个税所得税各扣缴单位办理扣缴申报时,先确认本单位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为最新版本,特别要注意升级前请务必做好数据备份,再填报扣缴申报表。
同时,各扣缴单位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通知要求,做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人员身份信息核对工作,及时处理未验证通过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确保个人所得税月度扣缴和年度申报顺畅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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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环节变少了
台海网9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蔡志元)准备办理税务注销,却担心程序复杂、资料繁琐?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最新下发的《税务注销业务优化实施方案(试行)》,让税务注销更便捷。
厦门市税务局通过转变征管方式,推行专业化管理,将注销确认调整为集中办理事项,实行专窗受理、集中确认,有效压缩办税环节,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跑问题,确保简易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限时办结。
对于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要求的,纳入税务简易注销的范围,实行即时办结。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还可提供容缺受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