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消费领域的权益侵害呈现高发态势。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等权利,为金融消费者撑起保护伞?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在厦门市银监局组织推动下,厦门市金融机构开展了“增强服务意识 优化服务质量——金融消保进书院3.15系列活动”。3月11日上午,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走进园博社区书院,为集美区的社区居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金融知识讲座。
本次讲座的讲师陈燕瑜拥有11年银行从业经验,是集美支行营业厅主任、私人银行客户专属客户经理。陈燕瑜表示,金融消费者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其权益保护工作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文件的双重保障。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受教育权、金融隐私权、受尊重权等八大权益。 针对八大权益,陈燕瑜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为社区书院的居民们进行了生动的解读。她表示,这八项权利,是针对当前我国金融消费领域的侵权现象对金融机构提出的具体要求,涉及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如果消费者善于通过这八项权益维权,那么将从源头上遏制金融消费纠纷的发生。
讲座结束后,居民纷纷举手提问,咨询相关的理财知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工作人员与居民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获得了居民的广泛好评。园博社区书院的负责人表示,这样的金融消保知识送得及时、送得有价值,为居民带来了非常实用的信息,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这样的活动。
除了这堂讲座,兴业银行在走进社区的主题活动可谓贯穿一年四季。兴业银行的员工不仅隔三差五给社区的居民普及金融知识,还经常配合社区居委会举办一些有益的活动,更被社区居民称为“好邻居”。好邻居、好银行、好服务,无论那一种称谓,都是客户对银行用心服务发自内心最朴实的肯定。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为社区居民带来轻松愉快的体验和实用的信息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