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 今日,银监会网站披露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存在违规发放土地融资;内部控制不足,未能防范假按揭、假征信、假评估等;“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厦门银监局对其罚款150万元,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银监罚决字〔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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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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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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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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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发放土地融资;内部控制不足,未能防范假按揭、假征信、假评估等;“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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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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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一)罚款一百五十万元。 (二)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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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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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