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杨文 林芹 通讯员 詹宏)昨天,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上个月,厦门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环比上涨0.3%,涨幅均居全省第一。
8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在全省九地市排名第1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南京并列第9位。
1-8月厦门CPI累计上涨1.8%,在全省九地市排名第1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武汉等6个城市并列第12位。
从环比看,CPI环比上涨0.3%,其中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等分别上涨0.6%、0.1%、0.1%、0.3%、0.4%和0.4%。
影响环比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有:食品烟酒类上涨0.6%,其中鲜瓜果、鲜菜和猪肉等分别上涨5.6%、2.4%和1.2%;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交通工具用燃料上涨2.6%;此外,受暑期出行需求增加影响,旅游价格上涨1.2%。
从同比看,CPI同比上涨2.4%,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等同比上涨1.9%、2.3%和0.5%。
此外,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