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继向民营资本开放移动通信业务之后,宽带接入业务也向民营资本开放了。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信部已正式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厦门、上海、广州、深圳等16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试点方案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试点时间为3年,工信部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根据《通告》,工信部鼓励民营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民企可通过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并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此外,民企也可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拥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许可证的民企,还可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参与试点的民营企业,其认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并且要有3年以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此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工信部并要求,基础宽带运营商不得与试点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这意味着一家基础宽带运营商可与多家民企合作,至于宽带资源价格,由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