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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微博)12月1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曾庆光 姚洁)双十一”带来的可观经济效益,为各大电商平台开启一扇利益大门,各商户对这种“优惠大酬宾”乐此不疲。利益之下,又滋生出新一轮购物节点——“双十二”。商家所谓的优惠就真的实惠吗?记者获悉,全市12315已受理“双十一”网购投诉近百起。在“双十二”即将来临之际,工商部门呼吁广大“剁手族”不要盲目跟风,要理性消费。
【案例一】
发货容易收货难
快递始终“在路上”
“双十一”当天,余女士在天猫商城的某运动专营店购买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折后价格为389元。
余女士称,物流跟踪记录显示,该双鞋子11月14日已处于发货状态,但过去了10多天仍未收到。她多次与商家反映,商家却始终未给出解释,气愤之下她拨打了12315,要求商家予以赔偿。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卖家才表示,确实在14日为余女士发了货,但由于双十一前后为全国网购高峰期,物流业务非常繁忙,延误了运送时间。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理解,认为即使物流慢是卖家不可控因素,但卖家有义务为买家全程跟踪督促快递公司,及时向买家反馈并争取得到理解,卖家不该以不回复处理。
最终,卖家承认自身服务不完善,经协商,卖家愿意退赔货款389元及赔偿金(货款的30%,约120元),总计5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