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商贸业在厦门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2014年上半年,厦门小微商贸业累计实现销售额380.2亿元,同比增长11.9%。
近日,厦门调查队对全市54家小微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企业、个体户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显示,不但户均月营业收入增长不明显,而且4个行业营业收入差距较大,收入最高行业是最低行业收入的4倍多。批发业户均月营业收入最高,为206604元,餐饮业次之,为92836元,零售业和住宿业基本持平,分别实现48666元和47837元。
上半年,54家小微商贸企业及个体户户均月营业收入83662元,同比仅增加3058元。其中,5万元以下的占比超四成,10万元以上仅有14户。
近五成企业纳税为零
上半年,54家小微商贸企业及个体户户均每月税费支出15395元,其中,户均每月税金支出2572元。
税金负担减轻,近五成被调查单位缴纳税金为零。近年来,为帮助个体户减轻负担,政府制定了提高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免收领取发票工本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受此影响,有26家被调查单位上半年缴纳税金为零,8家被调查单位上半年缴纳管理费为零,占被调查单位的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