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家车商已提前实施"三包"新规
台海网(微博)10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香卉辉/文 吴晓平/图) 保修期内修车免费、累计维修超过5次可更换、修车时间超过5日应提供备用车或作出适当经济补偿……本月起,等候12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外界俗称的“汽车三包”新规正式实施,为购车的消费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导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为了争抢客户,厦门多家车商已提前执行“三包”新规。此外,消费者担心的车商通过涨价转嫁压力的情况并未出现,近期销售的车辆不但没有涨价,反而纷纷忙着降价促销。
新规 家用车告别“只修不换”时代
花近百万元买了辆名车,没开多久就故障连连:接连出现发动机无法正常启动、车门无法锁门开门等故障,海沧的李先生曾经遇到了这样一件窝心事,但几经交涉,汽车经销商只同意维修故障,却不肯换车,还说这是行业惯例。
以后,再遇到这样的窝心事可以直接申请退换车。本月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