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发展总公司为国内最大的薄膜电容器专业生产厂家
台海网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一纸诉状,法拉电子(600563)控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地位或将不保。法拉电子昨日发布公告称,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确认其系法拉总公司全部出资的出资人,法拉总公司的全部所有者权益归二轻联社所有,法拉总公司的全部财产系二轻联社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55年前的旧账重提
根据法拉电子昨日发布的公告,法拉总公司近日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书》,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就与法拉总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轻联社起诉书称,法拉总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厦门市竹制社,由58个个人投资入股,共集股金777.85元。1963年7月,经二轻联社前身厦门市手工业联社的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加入成为社员社;1970年经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厦门市电容器厂,并由二轻联社前身直属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