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30日讯 “以后就不用缴个税了。”从外地来厦门集美的打工族小张最近心情不错,因为前两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小张自个盘算了一番,自己应该属于“免税族”之一。
不过,新的忧虑却来了。因为小张打算明年在厦买房,如果是不用交个税了,是不是就没有个税证明,就没法买房了?为此,昨天,导报记者询问了相关部门与业界人士得知,小张多虑了。
不缴税也有完税证明
“我打算明年买房结婚,但户口不在厦门,按规定必须提供连续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才能买房,如果没纳税证明怎么办啊?”昨日,在集美的打工族小张担忧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