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帮张曙光隐瞒受贿款物
据指控称,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涉案款物已追缴。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张曙光受审时,罗菲作为证人曾证明,她和张曙光是情人关系,收受了杨建宇的财物。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高某的证言称,2011年4月,罗菲将一个黑色箱子放在高某那里,当时张曙光已经案发。高某后来将该箱子交给了检察机关。据知情人介绍,罗菲当庭认罪,庭审不到两个小时后结束,择日进行宣判。
供述:“为了追求罗菲,开销较大”
张曙光:
大肆索贿用于情妇开销
张曙光曾向警方供述,他是2005年底认识了罗菲。为了追求罗菲,开销较大,感觉钱不够用,“而我那时刚刚提了运输局局长,手头也不宽裕”。一名向张曙光行贿的企业老总也形容说,张曙光对罗菲“喜欢得不得了”。
张曙光说,当时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到北京找他,主动提出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找他。此后,他就打电话让戈建鸣准备200万元送到北京,其中七八十万元与罗菲一起用于各种开销,其余的钱加上他以前的一些钱,给罗菲买了套房子。此后,张曙光还找戈建鸣要过600万元,参评院士需要用钱就从里面拿,给罗菲花钱也从里面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