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11月17日报道,韩国检方因2015年合并案要求对三星公司老板判刑,后者否认不法行为。
报道说,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会长李在镕周五否认不法行为;此前,韩国检方指控三星公司2015年在涉及金额80亿美元的三星分公司合并案中涉嫌做假账并操控股价,要求对李判刑5年。
此次听证是定于1月26日举行的终审判决前下级法院的最后庭审。此案持续了三年之久。
这是最后一起对李在镕的起诉案件。早些时候,他在另一起判罚中获得赦免。
周五,在首尔中区法院的听证期间,检方指控55岁的李在镕及另一位前经理为完成2015年的合并、从而帮助李获得集团王牌公司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的更大控制权,违反了《资本市场法》。
检方以李在镕在集团子公司三星物产公司与第一毛织公司的合并案中,涉嫌操控股价以及其他帮助被告牺牲中小投资者利益而获取自身利益的不法行为,要求判处李在镕5年徒刑。
起诉书说:“被告破坏资本市场的基础,让领导人继承变得容易一些。”
“他们为了集团领导的个人私利,滥用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滥用极其不平衡的信息。”
李在镕与这些经理否认不当行为,称检方提出异议的合并案与会计程序属于正常管理活动。
李在镕在法庭上说:“我在合并过程中从未考虑过个人利益。”
“我从未想过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来增加自己的股份。我与其他被告认为合并对两家公司有益。我认为它符合社会需求,能让管理透明与简化。”
(来源:参考消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