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9月27日驳回检方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的批捕申请,决定不予批捕。
据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部长法官刘昌勋表示,综合考虑保障嫌疑人的防御权必要性及是否有毁灭证据之虞等,难以研判存在须排除不捕侦办原则的逮捕必要性和事由。
当地时间9月26日上午10时7分许,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始对李在明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
李在明目前受到司法调查,涉及他担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长期间涉嫌在住房建设开发项目中帮助开发商获益一案,以及出任京畿道知事期间向朝鲜方面汇款一案。他还涉嫌于2018年12月与城南市前市长金炳亮的秘书金镇成(音)接触,并要求金镇成作为证人出庭,为其涉嫌冒充检察官案作虚假陈述。但李在明强烈反驳称,上述指控绝无确凿证据,检方通过笼络或施压相关人员获取供述。
来源:参考消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