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花叨叨
终身监禁!残忍杀死章莹颖的恶魔逃过一死,笑了。
对于章莹颖的家人,还有关注此案的亿万同胞,宣判为768天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画上一个心有余悸的句号,对章莹颖则是一个打了折扣的交代。这个结果其实在意料之中。
由于美国的司法制度,正义不可能得到百分之百的伸张,这是我们从此案中获得的最深刻体会。
壹
“我掐了她10分钟,她竟然还没死,我不相信,她在拼命的抵抗。”
“我把她拖进了厕所,用棒球棍用力的击打她,把她的头打开裂了,我还不确定她是否死了,于是我就去拿了一把刀,准备砍下她的头。”
“我没想到她竟然还活着,她用手来抢这把刀,我最终把她的头砍下来,她终于死了,她太“厉害”了。”
当章莹颖的家人在法庭上听到这些描述时,他们的悲怆难以想象。
如今听到这样的判决,他们又会作何感想。
多年以来,西方法治高举人权大旗,认为废除死刑是人权保障的成就,却很少顾及不判死刑有可能使受害人“二次受害”。
案发至今的两年来,章莹颖家人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这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凭着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北大,章莹颖“是村子里飞出去的金凤凰”。
她身上有很多北漂族的共同烙印: 勤奋、坚韧、善良。
独自在异地奋斗的岁月里,获得荣誉她会第一时间与家人分享,而奋斗中的苦涩则自己默默咽下。她曾有过留学加拿大的机会,但面对8万元的学费,章莹颖选择了隐瞒家人,悄悄拒绝了这一邀请。到美国访学能有每个月1700美元的补助,章家上下都很高兴。
但这些,如今都变成了扎在他们心坎上的刺。
“我总觉得真的是我没有把自己的女儿保护好,我是赞成她去美国的,这些怪都要怪在我头上。”章父说,“以后的日子没办法过的。”
而当章母在法庭前失声痛哭时,变态杀人犯正在和律师谈笑风生,因为他知道,他的“人权”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有网友做了一个或许并不合适的假设,如果这种极端变态杀人案发生在中国会怎样?
一定是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证据确凿的罪犯快速实施抓捕,让作恶之人尽快被绳之以法。杀人偿命几乎不存在什么悬念。
但是,它发生在美国。
克里斯滕森曾经出现在纪念章莹颖的校园集会上,面带笑容。
贰
所以,哪怕克里斯滕森被认定以极端残忍的手段杀害了章莹颖,他依然可以在配有电话、电视、个人淋浴设施,还可以上网视频聊天的房间里轻松度过余生。
以“精神疾病”为由逃脱惩罚的例子,在美国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