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东盟贸易额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日本力推与东盟EPA体现了日本的战略意图,但对中国-东盟贸易额影响有限。
去年,中国与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完成国内程序,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也得到全面提升。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日本于2008年正式启动与东盟EPA以来,由于日本国内经济萎靡不振,其对东盟的贸易增长缓慢且相对比重下降,贸易规模效应不如中国。此次日本-东盟EPA签订主要涉及双方投资和服务领域,对货物贸易影响有限。
不过,尽管对贸易额影响不大,但日本的这一举动将给中国带来一定的规则压力。
此次日本-东盟EPA协定中的投资和服务领域规定在满足东盟需求基础上一定程度体现了日本的自贸谈判诉求,即尽可能达成高质量高水平的自贸协定,向CPTPP规则靠拢,加之CPTPP已经生效并开始扩容程序,在今后的贸易谈判规则制定上,将给中国带来一定压力。
如日本-东盟EPA生效和CPTPP扩容后,其倡导和实施的贸易规则会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施,协定原始成员国将获得规则主动权,新加入成员国须在已制定好的规则框架下行事,非成员国则被排斥在外。另外CPTPP协定最终版本完整保留了“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以及“国有企业”等原《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核心章节部分,这是“国企条款”首次被纳入国际贸易协议,或对今后其他贸易协定产生示范效应。
此外,从贸易和投资的规模效应来看,日本不及中国,但从贸易和投资结构来看,中国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层次较低,集约化程度落后,与日本尚有一定差距。此次日本-东盟EPA如果生效,将有助于日本企业更大规模进军东盟,届时中日企业或在东盟地区产生竞争和碰撞,此过程或有助于中国国内企业认识不足,产生动力,利于中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在日本推动与东盟EPA事件中,也可以从侧面看出中日在东盟合作的必要,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日已经达成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共识,东盟地区正是两国合作的重要选择之一。(文/颜泽洋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东北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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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