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墨西哥、加拿大10月初宣布达成贸易协定,其中包括一项试图阻止成员国与“非市场化国家”达成自贸协定的毒丸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与非市场化国家达成自贸协定,那么另外两方可以退出美墨加自贸协定,并彼此建立双边贸易协定。
虽然协定本身没有说“非市场化国家”指的是谁,但美商务部长罗斯事后挑明,它指的就是中国,并称美国要将这一做法向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协定推广。
加墨外长在之后与王毅外长通电话时,都表达了他们各自国家将与中国继续扩大贸易的愿望。加拿大舆论还纷纷表示,加国有与任何国家签订贸易协定的主权,而无需得到其他国家的批准。
上述毒丸条款堪称是美国霸权主义前所未有的张扬表现。与我签自贸协定,就不许与我反对的国家签,华盛顿以为自己可以做学校里的一个小霸王,和我玩的孩子就不许和我不喜欢的孩子玩。而今日世界已经比学校顽童之间更讲秩序和规则,乱来受到更多制约。
首先,这一毒丸条款严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的非歧视原则和不能干涉主权的原则,因此对美国最铁的两个贸易伙伴国家来说,虽然签了该条款,但签得很勉强。它不仅受到两国国内舆论的压力,而且从长期看,这一条款必将是脆弱的。
中国分别是加、墨的第二大和第四大出口市场,这两个国家不可能主动放弃中国市场,那将有损两国的竞争力,因此只要中国市场逐渐扩大,打破毒丸条款的博弈势必发生。
日本和欧盟与中国的贸易额同它们与美国的贸易额大体相当,而且同中国的货物贸易额还都略高一点。让它们放弃同中国扩大贸易的权利,美国必须拿出巨大的利益进行置换,而美国显然拿不出那样的资源。
迄今没有一个国际组织对所谓“非市场化国家”有过定义,世贸组织没有相关条款,个别国家将中国粗暴地定义成“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本身就是用国内法替代世贸组织规则的荒唐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