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出席“要求归还北方领土全国大会” (图源:共同社)
2月7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日本东京参加“要求归还北方领土全国大会”时表示,“战争已经结束72年了,日俄之间却还没有达成和平条约,这极其反常。我和普京总统将为这一战争遗留问题画上休止符。”
需要提及的是,2012年底安倍再次担任首相迄今,诸如此类的表态已有20多次,但均无实质性结果。因为,日俄关系存在一大障碍:领土问题。双方能否跨越这一障碍,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俄罗斯让步,将南千岛群岛(日本称北方四岛)归还日本,并与日本签署和平条约;二是日本让步,不再提领土要求,只签署和平条约。正如俄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所说的,“签署和平条约与领土问题是密切相关的”。
笔者分析,双方作第二种选择的可能性较大。
日本称拥有“北方四岛”主权的依据,是1855年2月7日签署的《日俄友好条约》(通称《下田条约》)。1951年9月签署的《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千岛群岛主权”。但日本表示,择捉、国后、色丹、齿舞四岛是千岛群岛向南延伸部分,不属于千岛群岛且历来属于日本。俄罗斯声索“南千岛群岛”主权的依据是1945年2月签署的《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通称《雅尔塔协定》)。根据这一协定,千岛群岛归苏联所有。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后,苏联也签署了《波茨坦公告》。因此,俄罗斯一再强调:“南千岛群岛是苏联的二战成果,由相关国际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