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理由关注日本宪法“第九条的命运”。因为,《日本国宪法》第九条从形成到最初修改动向,均和中国密切关联。
现行《日本国宪法》是由驻日盟军总司令部拟定的,由三大支柱构成:主权在民、和平主义、尊重人权。日本战败后,美国对日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使日本成为美国和世界和平的威胁”。为此,美国对日本进行了“去武装化”的改造。这一原则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日本国宪法》第九条。
众所周知,日本“成为世界和平的威胁”的起点,就是九一八事变。有些日本著名学者认为,九一八事变是二战真正的起点。因为这一事变突破了一战后形成的国际秩序。现在,日本欲修改作为“和平宪法”支柱的第九条,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中国,难道应该置之不理?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日本修宪动向的出现,同样和中国有关。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的“遏制战略”从“遏制苏联”,转变为“遏制共产主义势力”,矛头直指中国。美国的对日政策也随之从“压制”变为“扶持”,以便使日本成为远东“遏制”中国“不沉的航空母舰”。1951年5月1日,驻日盟军总司令李奇微为纪念《日本国宪法》颁布4周年发表声明,称“日本政府赋有重新审理为了实施总司令部的指令而颁布的现行法律的权力。”根据这一旨意,日本吉田茂政权开始推行“逆反路线”,并在1954年3月2日由日本国会审议通过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设立了防卫厅和“以防卫直接侵略和间接侵略为主要任务,必要时维持公共秩序”的陆海空自卫队。
从那以后,自卫队的设立是否“违宪”,在日本始终存在争论。但在法律政策层面,日本曾长期恪守“专守防卫”。所谓“专守防卫”,概括而言主要有两大内容构成:一是自卫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开“第一枪”;二是不可以拥有远程弹道导弹、战略轰战机、航空母舰等进攻性武器。
安倍公开表示,“将60多年前美国占领时制定的宪法交还国民手中是我的政治夙愿”。为此,安倍一直为实现这一夙愿变换策略。2012年11月,自民党为众议院大选提出的修改宪法第九条的主张是,“铭记自卫权,规定保持国防军”。但是,实际上自民党内现在仍没有就此达成共识并仍争论不休。
关键是,修改第九条曾遭到日本多数民众反对。2015年5月3日,《日本国宪法》制定68周年纪念日,日本广播协会(NHK)竞选的民调显示,69%的日本民众认为,“第九条是宪法最重要的条款”,反对修改。这令安倍政权非常无奈。安倍智囊“安保相关法律基础恳谈会”成员、京都大学教授中西宽当天在《读卖新闻》撰文指出,“即便修宪法案能够在国会获得通过,全民公决时也将被否决”。无奈,安倍只能采取“迂回战略”,绕过“全民公决”这道“槛”,2015年不顾多数民众的反对,依仗在国会占据绝对多数的优势,强行建立了由11个法案构成的“新安保法”。规定日本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即可以开“第一枪”。同时,日本政府在政府负债额高达1071多万亿日元、日本人均负债额约84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1万元)的情况下,防卫预算却“6连升”,并不断添加包括“出云号”准航母、巡航导弹在内的进攻性武器。对这种将引发军备竞赛、打破地区实力均衡的动向,中国能不关注?须知在战争形态已经改变的今天,“均势”是维持和平的有效手段。
中日两国已再次确认“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共识。既然是“共识”,日本就应该切实履行。现在,那些进攻性武器事实上日本属于“违法拥有”,一旦变成合法拥有,大量搁在中国家门口,总不能说是对中国和平的保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