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7日,泰国最高法院在被告英拉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她涉及的大米收购案举行宣判。法院认定英拉渎职、纵容腐败等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且没有缓刑。此案原计划8月25日宣判,但英拉当天没有到庭。随后传出消息,英拉已出走。
泰国副总理巴维·翁素万本月22日说,3名警察协助英拉逃出泰国,“幕后主使”就在国内。按照他的说法,英拉经陆路穿越泰国东部沙缴府的边境地区,进入邻国柬埔寨。
泰国警方28日搜查了英拉位于曼谷的住所,收集针对帮助英拉出逃的一名警察的罪证。警方称,这起搜查不针对英拉本人,而是正常的办案取证。
泰国政府网站28日公布了关于政治人物涉及刑事案件处理的宪法子法,从29日起施行。根据宪法,因违反反贪污法律被判监禁的人士终身不得担任政治职务。
泰国制宪委员会主席米猜28日对媒体说,英拉若不服最高法院判决,必须在30天内亲自去最高法院相关部门上诉,如不上诉,其政治生命将终结。(王宏彬)(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