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对指控予以否认
下午,法庭就被告人刘维涉嫌故意伤害梁世齐(致死)的个人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刘维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
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犯罪起因、犯罪实施过程。应控辩双方申请,经法庭许可,另案被告人陈力铭、郑旭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
部分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13日将继续开庭审理刘汉、刘维等被告人案。
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已分别于4月1日、2日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庭审实录孙某某指证刘汉罪行
公诉人:你是否参与了王永成被枪杀案件?
孙某某:参与了。
公诉人:有没有人安排你实施这起案件?
孙某某:有
公诉人:谁?
孙某某:刘汉
公诉人:这件事情,是否向刘汉汇报过?
孙某某:后来汇报过,就是这个以后汇报过。
公诉人:刘汉当时怎么表态的?
孙某某:当时我比较紧张,也比较怕吧,他说也不用怕,然后叫人去把大叫花子(王永成)做掉。
公诉人:你在刚归案的时候,并没有提及说刘汉涉及这个案,为什么到后来供述说刘汉指使你实施这起犯罪的呢?
孙某某:第一是亲情,我不愿意说,第二是害怕,我觉得我说了会被报复,第三我觉得我保护了他,他有关系就能保护我,结果到了最后我看司法机关动真格的了,牺牲了我自己也保护不了他,所以我选择说出真相。
据央视今天报道整理/记者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