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该市取消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通知》还对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给予购房优惠支持、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盘活企业资产、加强精准供地、加快盘活存量用地、积极助企纾困、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等予以说明。
《通知》指出,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对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购一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在购房优惠方面,通知称,2023年12月31日前,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万元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或购房消费券。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对房交会期间购买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给予补助优惠,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的50%给予补助优惠。
此外,《通知》指出,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90万元,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完)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