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中国官方4日通报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被开除党籍时有此表述。
公开资料显示,张华宇是河南省民权县人,195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他于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华宇早年在河南工作,曾任商丘地区城市信用联社主任等职。2001年2月,他被调入中国光大银行,此后担任该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主任,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张华宇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4月至8月,他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华宇担任光大银行副行长超过11年。如今官方查明,他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光大系统政治生态。
他还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根据光大银行此前公告,2018年9月,即将年满60周岁的张华宇“因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如今官方披露,张华宇在职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退休前夕辞职,辞职后在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
他还被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
官方指出,张华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给予张华宇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