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守护母亲河从此有法可依。
制定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为长江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善治需有良法——
新的历史方位下,法律制度如何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高质量立法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让你我个人信息更安全,反食品浪费法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外商投资法有力推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
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北路上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门(2020年11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织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之网——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也是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关键标尺。
历史遗留的冤错案件能否纠正?司法机关“门难进”“脸难看”怎么办?“人情案”“关系案”怎么破解?……关键在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张文中案等重大冤错案被依法纠正,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司法机关面貌一新,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科技等重要支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挑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拍摄的“一业一证”宣传板(2020年8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从“制”到“治”的飞跃,昭示法治建设从法律制度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转变,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全面、协同高效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