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个人信息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11月起,一批新规施行,你最关心哪个?
专门立法!个人信息将由自己掌控
“数据”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去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中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其中明确了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并对滥用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做出规制,更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
此外,“双十一”期间将迎来网购和收寄快递的高峰。10月28日,中消协发布提示: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快递单据等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销毁,或是涂抹掉关键信息后再丢弃。
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不好用”将从重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该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总署分别修改一“规定”一“办法”
为适应海关“放管服”改革、海关化验机构调整以及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需要,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1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外,2021年9月13日,海关总署以第251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企业信用等级分类、落实守信激励原则并建立信用修复制度,进一步便利企业。
北京:占用盲道、电动车挂临时牌上路,罚!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的问题,《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或者擅自停止使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内的无障碍设施,并设定了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即11月1日起,仍使用临时标识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甘肃: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
《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如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强制拆除违建费用由违建者承担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条例》增加了违法建设的控制手段,重点加强了违法建设的事前控制,规定建立健全违建查处综合协调机构和信息共享机制。此外,对于强制拆除违建的费用,《条例》明确规定将由违建者承担。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