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西藏拉萨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9年底,西藏7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底的1499元增加到2019年的9328元,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
西藏是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中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脱贫攻坚之初全国贫困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扶贫成本最高、脱贫难度最大的区域。为此,党中央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奋发有为,改变了雪域高原千百年来贫穷落后的面貌。
据介绍,2016年以来,西藏累计投入398.9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984个,带动23.8万贫困人口脱贫,受益群众超过84万人;建成96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26.6万人搬迁入住;将11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实现动态清零;通过排查改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危房4.36万户,实现了全区贫困群众危房“零存量”。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连续4年被中央确定为“综合评价好”;经第三方评估,西藏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一年前从海拔5000多米的双湖县措折羌玛乡搬迁到贡嘎县森布日安置点的老人罗达瓦说,感恩党的好政策,他和家人告别高寒缺氧,“过了大半辈子,终于品尝到了幸福的滋味!”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说,西藏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在西藏的成功实践,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西藏的有力体现,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生动展示。
消除绝对贫困后,西藏脱贫攻坚将全面转入巩固提升阶段,保持现有帮扶工作体制机制不变,政策不断、力度不减,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记者 边巴次仁、王炳坤)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