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违反“一国两制”原则?没有超出“一国两制”的框架
香港国安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它的立法内容也没有超出“一国两制”的框架。
如果我们要搞“一国一制”的话,何必费这么大周章为香港度身订做制定一部国安法呢?每当中央依法行使某些权力的时候,西方都会有人出来指责说你们破坏了“一国两制”,侵蚀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好像香港的事情中央什么都不能管,反而他倒可以随意指手画脚。
“一国两制”是我们的国策,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加珍惜“一国两制”,也没有任何其他人比我们更加了解“一国两制”的真谛,也没有谁比我们对“一国两制”更有定义权和解释权。
一些国家声称要对中方采取严厉制裁?这是强盗逻辑
有的国家现在声称要对中方一些官员采取严厉制裁的措施,我觉得这是强盗逻辑,我们现在做的是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这个关你什么事情,这完全是我们的内政。
香港人喜欢说两句口头语“有冇(没有)搞错?”“关你咩(什么)事!”中国人看别人脸色,仰人鼻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驻港国安公署是否会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内地审判?由最高检指定的检察院来负责检控、最高法指定的法院来负责审判
驻港国安公署的执法权主要体现在它要对有关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也包括报请指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逮捕有关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后续的一些环节,国安法都规定得很清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院来负责检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来负责审判。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还需要完成23条立法?需要尽早完成
刚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7条明确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全国人大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法律都不取代香港基本法23条要求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的规定。从特区层面完善法律制度当然包括尽早制定基本法23条要求的立法,也包括其他方面。
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取消香港反对派参选人立法会参选资格?把我们想得太功利,也太短视
这种猜测把我们的立法目的想得太功利,也太短视了。中央决定制定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它的着眼点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是为了保国家安全、还香港安宁,为了使“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所以我们的站位比他们要高得多。
制定这部法律就是要聚焦打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整个反对派阵营。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政治上也是多元的,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已经体现了中央的政治包容,你还是可以长期存在,还是可以有不同的政见,包括反对政府的主张。“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大家都要遵守规则,都不能突破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