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三:国企改革多点突破 优先股改革将迈出实质步伐
《意见》明确,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意见》提出,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
国务院国资委年初表示,2020年要重新厘定央企主责主业,各央企要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同时,对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领域的重组整合,重点推进装备制造、化工产业、海工装备、海外油气资产等专业化整合以及煤电资源区域整合。此外,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更多“头部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更好发挥“两类公司”作用,加大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应用、集成电路、区块链等领域的布局力度。
国企改革专家、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有资本也是生产要素,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就是针对国有资本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调结构、优布局,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领域,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体现“大国重器”的担当。
《意见》明确,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朱昌明认为,这释放四大重要信号:一是混改将从重点领域试点向其他领域国企推进。二是优先股改革将迈出实质性步伐,优先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优先股东不参与企业具体决策,但在利润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方面具有优先权,真正实现了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当然,实施优先股的前提是“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通过混改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因此,“混改+优先股”可能成为今后国企混改的选项。三是,对于国企员工持股的表述有所变化,是否意味着员工持股将在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推广,需要拭目以待。四是总结之前国企混改存在的“只混不改”甚至“徦混改”的教训,突显“改机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