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客祸港乱港的阴毒,已经不再遮遮掩掩!
11月19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审议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随后,罕见的一幕出现: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中方连续发出7个措辞强硬的回应。
也许那些美国政客是想显示,“美国关键时候会挺身而出”,让那些陷入困境的暴力乱港分子觉得自己没有被西方抛弃,没有变成炮灰。但是,想凭借这部“法案”影响内地对香港止暴制乱的坚定支持和决心,刀哥觉得,那真是痴人说梦。
对这部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三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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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懂这部藏着极强的政治意志的“法案”,刀哥觉得有必要给各位梳理一下两个个关键的内容。
首先,这部“法案”的提出者,是“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联席主席参议员马尔科⋅鲁比奥和参议员汤姆⋅科顿这三个人。
史密斯与卢比奥
检索一下这三个美国政客过去在涉华问题上的表态和他们推动的一些法案,你就会明白,他们这次极力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最大的政治目的与之前他们在涉疆涉藏问题上的“表演”是一致的。
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找茬,给中国的发展多挖几个“坑”,然后延缓中国追赶美国的速度,维持美国高高在上的霸权地位,以及“白人救世主”心态。
还需注意的是,这个“法案”还有一个隐形推动者,那就是乱港分子黄之锋。
对,你没看错,就是他。
本来这个“法案”于2014年11月就提出了最开始的版本,内容也只是要求美国国务卿恢复每年就香港情势向国会提交《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以及要求总统向国会保证“香港享有足够自治来支持给予特殊待遇”。
到了两年之后的2016年11月,黄之锋窜访美国国会,并受到以克里斯⋅史密斯、马尔科⋅鲁比奥、汤姆⋅科顿三人为首的美国国会人员会见。在会见中,黄之锋要求重提法案。
主动要求外国人制裁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生长的地方,黄之锋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再次展现出汉奸本色。
这次会见后,鲁比奥和科顿果然提出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但是,也因为同样由于接近会期完结,而无疾而终。
直到今年“修例风波”爆发,这些美国政客和包括黄之锋在内的祸港乱港分子又把“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修改了一下抛了出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制造混乱、浑水摸鱼的机会又来了。
其次,一些美国政客和黄之锋之流极力推动这个“法案”到底想达成什么目的?“法案”的核心主张到底是什么?
从整体层面看,美国这些政客打的旗号是“为重新履行对香港自由民主的历史承诺”,目的是针对所谓“在香港或中国内地压制基本自由的政府官员”,建立惩罚机制。
实际上,是想把香港作为“棋子”,对中国进行牵制。而且,这部“法案”与1997年生效的《美国-香港政策法》,都是美国国会草拟的对外政策,属美国国内法。但是,霸道的美国早就习惯于拿自己国内法,去干涉别国的内政。
这部“法案”的核心主张有几项:
第一,要求美国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审视香港是否仍然有足够的“自治”去享受美国给予的特殊待遇(包括关税)(已改列入《2019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并已通过);
第二,如果香港日后就“23条”立法,美国总统及国务卿会审视相关法例,是否抵触《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市民及外国居民的人权会否受到限制;
第三,如果有香港市民因为参加抗争而被政府拘捕,美方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批出学生或工作签证,美国方面会指令领事馆,维持一份活跃名单,纪录一些被扣留、拘捕和针对的人,而美国官员会与想法相似的国家合作,呼吁他们采取类似的行动,对待被捕人士;
第四,“法案”还对香港的政改进程横加干涉,声称“希望确保香港选民可以有权利透过普选选出行政长官和所有立法会议员”,支持香港建立一个“真正民主选项”;
第五,美国商务部会在180日内向国会委员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足够地执行美国针对敏感军商两用出口管制法例,以及美国或联合国对若干国家所实施的制裁。另外,还要“堵住利用香港成为中国输入敏感技术的管道”;
第六,要求美国总统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一份制裁人员名单,进入名单的人被认为“打压香港基本自由”,有可能被冻结在美国的资产或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