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根据规定,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办原主任兰学光“玩忽职守审核贷款申请一案”,作为反面典型给到场的党员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身份必须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几类特定人员,这些特定人员所从事的创业活动必须属于文件规定的微利项目范围内……”2018年6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