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正文

学者:适当降低法定婚龄 男/女性分别降至20/18周岁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光明日报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法定婚龄应适当降低

  【光明说法】

资料图:民政局门口等候领证的“准新人们”(图文无关)。武俊杰 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当事人只有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不满法定婚龄则不许结婚。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历史背景下,婚姻家庭编中如何规定法定婚龄备受注目。目前,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延续了婚姻法的规定。笔者认为二审稿中对法定婚龄的规定依然过高,应当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婚姻法。第一部是1950年婚姻法,其第4条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第二部是1980年婚姻法,即现行婚姻法,其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的确定,一般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即男女双方的生理、心理发育情况和智力成熟情况,另外还包括某一地域的气候、地理条件等因素。在确定婚姻年龄时,应当尊重人的自然成长规律和生理、心理发展规律,考虑男女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一般而言,女性在18岁左右、男性在20岁左右,身体发育基本成熟,并能够理解婚姻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社会因素,即当事人所在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的发展需求。以人口为例,降低法定婚龄可以缩短人口生产的周期,有利于促进人口数量的增长;而提高法定婚龄,则可以延长人口生产的周期,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法定婚龄,既反映了自然规律的要求,也反映了当时国家、民族的实际情况。

上一页 1 2下一页
相关新闻
委员建议降低结婚年龄 婚龄定为男18岁女18岁

资料图。 武俊杰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委员建议延长离婚冷静期   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6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离婚的冷静期。也有委员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建议降低结婚年龄   张苏军委员建议,降低结婚...

人大代表建议放宽法定婚龄为“18周岁”引关注

台海网5月21日讯 据检察日报报道 今年全国两会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应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由“男22周岁,女20周岁”改为“18周岁”。没想到,该建议一经报道,即引起各方关注。   黄代表为什么提出这样一份建议?有哪些考虑?各方看法如何?近日,笔者作了深入采访。   家长、学生、网友:多数表示反对,部分表示理解   “18岁结婚,太早了,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