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前后,不少上海职工拿到了7月份的工资,打开工资单一看,以前基本每个月收入都差不多,这个月个税却比上个月多了几百元,这是为什么?
据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月度纳税却出现了“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
税务部门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税率跳档”造成的,并不代表税负增加。
累计收入增加后出现“税率跳档”
上海市税务部门12366热线接到不少市民这样的咨询电话,每个月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这个月扣除的个税比上个月多了?
中国图书进出口上海公司财务经理陈薇透露,公司共有员工35人,上半年每月扣缴的个税基本持平,在工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到了7月份,扣缴比上月增加了1.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解释称,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方式发生了变化。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
以一名职工王海为例,他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
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适用3%税率。以此类推,6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仍按照3%计算,所以1-6月,每月应预缴个税180元。
7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4.2万元,其中超过3.6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跳档”到10%,所以7月份应预缴个税600元,比之前几个月多了420元。
税率跳档
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
减免税收入
减除费用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
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