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进入实施阶段,有效期三年。
作为国内率先推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的地区,《办法》的实施,为广东无居民海岛的经营性开发利用打开了一条市场化通道,在全国范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无居民海岛开发打开市场化通道
所谓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这次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的只是使用权。
这份今天开始实施的《办法》表示,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并强调“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