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
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其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一要支持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将招商成果纳入经开区考核激励。对创业创新人员在户籍、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方面给予便利。 各地要主动作为,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放出活力,管出公平。
二要推动创新发展。经开区要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支持建设国家大科学试验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现金奖励,符合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经开区与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等加大支持。
三要提升开放水平。支持经开区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支持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在有条件的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等试点。
四要促进产业升级。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区内布局。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双创”上水平。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发展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