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依法处罚不文明行为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交通出行的不文明行为、社区生活的不文明行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处罚。
↑图片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文明办
沈阳: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
《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日前出台,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提出,公共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停车收费可以实行免费或者低价收费的原则。停车资源紧张的居民住宅区周边,在夜间时段和节假日,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实行免费或者低价收费。小街小巷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价格应当低于同类地区其他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沿街商铺、单位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装卸货物的,应当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