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到参政议政的行列当中,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持续提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上届提高1.5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最高的一届。值得一提的是,女性代表在年轻代表中的比例越来越高,90后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已经超过了男性。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有女委员440人,占委员总数的20.4%,高于上届2.6个百分点,也是历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最高的一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这一比例近年来逐步上升。(图自CGTN)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女性参与的比重也越来越高。根据2017年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7年,我国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9.7%,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41.6%,分别比2010年提高7个和6.4个百分点。
保障女性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 内化为社会规范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关怀重视保障妇女权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在各个领域不断推进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发展。
制度更加有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专章形式阐述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列专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出规划。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提“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
法治更加完善: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施行,一道道保护令、一份份告诫书护佑女性的安全;刑法修正案(九)强化对幼女的保护,严惩强奸幼女、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纳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发布,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明确;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已在29个省区市建立……
保障女性权益成果显现:2017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0/10万降低至19.6/10万,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就业规模继续扩大,2017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比重为43.5%,超过《纲要》制定的40%的目标;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性别结构趋于平衡……尽管提升女性权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这一组组数据也直观地反映着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