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北京迎来盛会。带着使命和责任,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将共商国是、共谋发展,描绘新的改革蓝图,开辟新的发展境界。
人心齐,泰山移。过去这一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扎实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从完成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到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从制定监察法、电子商务法到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从加开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到首次就“两高”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更多、回应更快;人大立法分量更重、力度更大;人大监督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让法律长出“牙齿”,使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在履职第一年实现了良好开局。
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大代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激扬人民情怀,反映人民心声;要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