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老年人有权对“啃老”说不!
记者发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条例中,都明确了对老年人个人财产的保护,老人有权对子女“啃老”说不。
例如,《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则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将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强行分开赡养,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
上述行为以及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