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教育部2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会议,聚焦“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就近期广受关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优化布局结构:公益普惠是学前教育的基本方向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其中九部分35条重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包括资源供给、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2017年全国幼儿园25.5万所,在园幼儿460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9.6%,比2012年提高15.1个百分点,“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入园难”“入园贵”仍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学前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普惠性的幼儿园最为群众所期盼,唯有公益普惠,才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根本之策,才是满足人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重要之法。如何提高普惠性资源的覆盖率?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从全国来讲,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的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营利性的民办园有20%的空间。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使办园结构和资源供给既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强烈愿望,又满足一些家长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
规范发展民办园:提出红线 明晰底线 有效遏制当前一些资本吞噬普惠性资源、过度逐利的乱象
针对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若干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等规定,填补制度空白,堵住监管漏洞,促进学前教育回归教育本位。
“这是鼓励和引导有教育情怀的人士脚踏实地办教育,用有温度的资金办有良知的教育。”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认为,《若干意见》从维护社会公平和学前教育公益性的高度,对社会资本在学前教育领域过度逐利的行为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和规范性要求,这些规定对有效遏制当前一些资本吞噬普惠性资源、盲目扩张和过度逐利的乱象,对于回归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