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逃亡的这些年,我总是担惊受怕,常常夜不能寐,甚至连父亲去世都未能为他守灵,每每想起在国内家中的老母亲和亲人们,总让我潸然泪下、悔不当初。” 这是浙江省温州市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徐少斌在西班牙写下的《自首意向书》。
11月24日,徐少斌从西班牙巴塞罗那乘机抵达上海,主动回国投案,结束了18年的外逃生涯。
侵吞公款畏罪潜逃
1972年出生的徐少斌,曾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作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员,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1998年,由于一时贪念,他利用工作之便,侵吞了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6.5万元。
这次得逞没被发现,使徐少斌更加胆大妄为。1999年12月,徐少斌再次侵吞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共10万元。两次所侵吞的钱款,均被其挥霍。眼看侵吞公用经费之事难以隐瞒,徐少斌于2000年4月私自离岗,逃往国外。
2000年7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发现徐少斌案发后潜逃在外,无法归案。
但徐少斌一案并未就此石沉大海。近年来,在浙江省、温州市两级追逃办的领导和协调下,鹿城区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部署落实追逃追赃工作,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对徐少斌等外逃人员的追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