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9月24日正式宣布,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
据香港“东网”9月24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刊出宪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行使《社团条例》第8(2)条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网站显示,该命令已作为港府2018年第52号号外宪报刊登,即时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刊出宪报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香港特区政府宪报网截图)
此前,香港警方7月建议保安局,应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根据社团条例151章8条,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不过保安局当时给予“香港民族党”三星期时间进行书面申述。经延长申述期后,“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9月14日再次提交书面申述要求延长期限,获保安局接纳。经10日后,政府24日宣布禁止民族党运作。
在此期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曾针对“港独”问题多次表态。在保安局收到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建议后,林郑月娥7月25日表示,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均不能容忍,一定受到遏制,政府会依法办事。
在8月5日,林郑月娥重申,特区政府和她本人都对“港独”立场非常坚定,绝不容忍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必定依法遏制。
林郑月娥9月4日也曾对大学校园出现“港独”言论进行回应(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
在9月24日正式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前,林郑月娥于19日对“港独”问题表示,特区政府不会纵容“港独“,这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