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风轩家中,10年来的诉讼材料铺了满满一床。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晨/摄
为给死去的儿子讨公道,大连老人于风轩已经跟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战斗”了近10年。
没有律师愿意代理,只有中专学历的于风轩自学法律和高速公路技术规范方面的专业知识,成了一名“业余专家”,说起法律和路桥术语如数家珍。
今年70岁的于风轩脸色红润,精神头儿十足,大嗓门,腰杆挺得“倍儿直”。近10年来,他在逐步走出丧子之痛的同时,还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义务帮助跟他遭遇相似的人打官司。
他的愿望是,推动相关部门堵漏洞、改问题,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历时约一年零八个月才立案
2009年6月10日是于风轩的农历生日,也是儿子于潇婚后的第四天。当天,28岁的于潇开车沿丹大高速由东向西行至313KM处,撞路边路缘石及钢护栏,路边护栏贯穿车辆,于潇当场死亡。
于潇毕业于沈阳某建筑工程类高校,毕业后在大连一家国企工作6年,薪资可观,马上要升职。
晴天霹雳,处理完后事,于风轩一直在想为什么会出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白天,车辆各项技术性能合格,于潇体内也未检测出酒精。责任书分析,于潇未确保安全驾驶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认定于潇全责。
现场照片显示,高速公路路侧护栏板穿透了车前后风挡玻璃,人受伤而死。
于风轩认为,儿子承担全部责任,意味着将得不到任何赔偿。涉事高速公路的现场护栏缺失,高速公路管理方对儿子的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风轩联系了五六家律师事务所,没人愿意代理。一个熟人介绍的律师告诉他,被告是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这类官司很难打,胜诉可能性不大,所以没人愿意接。
于风轩决定,自学法律,打这个官司。
他开始一趟趟地跑书店,找法律和交通公路设计规范等方面的书籍,买回来一点一点啃,看不懂的再找人请教。
2010年6月,于风轩向车辆肇事所在地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本案应由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属本院管辖范围”。
于风轩来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住所地法院咨询时被告知,肇事所在地法院既然已经接收了他的诉讼材料,就应该审理。
于风轩又找回甘井子区法院,依然被拒。万般无奈之下,他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1年11月,大连中院裁定,“指令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