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意见》指出,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在剩余3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尽管困难重重,但对于这3000万人脱贫奔小康,《意见》作出详细部署。
△2017年7月,四川凉山,扶贫新居工程建设完工。(图/视觉中国)
难点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意见》,目前还有约3000万贫困人口。他们主要分布在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方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
从脱贫攻坚工作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
目标
怎样才算脱贫?《意见》提出了一些具体目标:
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
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
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
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