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近日,天津师范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在天津师范大学举办了“疫苗事件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讨会”。近期,问题疫苗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由此引发了诸如刑法、行政法、民法等众多法律问题,本次会议主要从“民事公益诉讼”的视角对这一事件进行研讨。来自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市和平区公证处等学界和实务部门的近3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韩志红教授首先作了主题发言。韩教授建议应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被告、赔偿的种类及数额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他同时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应当尽快公布疫苗“效价测定”不合格的原因和结论,公开生产记录、召回情况等证据材料,并建议中消协及相关省市的消费者组织应积极配合中消协做好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其他批次狂犬疫苗的受种者身体健康情况的追踪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公开不良反应等。
法制网记者韩丹东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这位负责人说,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同时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