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温源 刘华东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此次税法改革有哪些亮点?又将对百姓生活影响几何?
新华社发
提高起征点 降低税负
在一个名为“2018个税计算器”的小程序中,记者随手输入所在省份和月薪,该程序很快算出结果:“10000元月薪按照现行累进税率计算,预计每月可省下150元。”这是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公布后,由新的计税方法得出的结果。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就是公众的基本生计费用,这个标准是多少,要综合全国各地个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来进行测算。此次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适应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的趋势,使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有利于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
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看来,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是对当前不适应改革需要的内容进行修改,随着近几年人民基本生活开销不断增长,调整个税起征点成为大势所趋,“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幅度达到40%以上,改革力度较大,触及面广,凸显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据此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全国纳税总额将减少1720亿元。但税收减少只是暂时的,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预计明年纳税总额即恢复到当前水平,纳税人口也将在几年后恢复至当前水平。